一、哪些人不能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未在本地居住或是在本地没有稳定的工作,不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3、在本地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高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4、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两年有房屋出售记录。
二、如何申请公租房
1、首先应将申请公租房所需的材料上交至申请点,受理后相关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予以受理。初审通过后,将材料上交至市公租房管理局进行复审,未通过的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2、市公租房收到初审材料后,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复审工作,并公示通过复审的名单,对于未通过复审的申请人,需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理由。若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以进行实名举报。3、最后进入申请人轮候阶段,轮候期间,申请人可以到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进行查询,但期间如果申请人收入、工作或家庭人数等方面发生变化,需将书面材料上交至申请点,相关人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重新审核。
全文4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