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速裁程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民事没有速裁程序,刑事有速裁程序。
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3.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二、速裁程序一般多长时间结案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速裁合议庭采取预分案制度庭长按照专业化和结案快慢将立案窗口缴费后的纸质卷宗暂分由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工作。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长,由庭长将纸质卷宗退回立案窗口挂案号录入系统,录入系统后立案窗口将纸质卷宗连同电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议庭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三、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
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速裁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简易程序可以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3.审限不同。速裁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简易程序的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四节 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n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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