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里拆迁离婚怎么分补偿金?
1、拆迁补偿金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分割方案。
若该房是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若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2、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房屋被拆迁怎么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
房屋被拆迁,若是想要获得更多的补偿金,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拆迁补偿事宜,此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收集证据,通过合法渠道争取更多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尽量多的收集证据。如:
征收方发布的公告、通知、安置补偿方案等文件。这些材料一般由拆迁方下发,在征收所在地进行张贴,我当事人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保留证据。
2、寻找拆迁方的违法点,增加谈判筹码;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拆迁方在政绩和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做出的征收行为,或多或少存在一些违法之处。而抓住这些违法点,要求确认违法并撤销,这种情况下,很多被拆迁人都能增加谈判筹码,从而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3、谨慎签字,不要贸然签订拆迁协议;
拆迁过程中,我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因为需要被拆迁人签字的文件比较多,如:拆迁通知、评估报告、限期拆除通知、补偿决定等。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楚签字的内容,权衡好利害关系之后再签字。
三、征收补偿金没有筹齐,可以实施房屋征收行为吗?
1、征收补偿金没有筹齐,不可以实施房屋征收行为。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拆迁房屋时,可能会按照面积计算补偿金,也有可能会按照人头计算,具体怎么补偿,以当地的相关政策为准。
2、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3日内予以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征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市辖区的房屋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方案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备案。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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