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雇用合同过程当中,如雇员的行为导致第三方遭受损害,雇主需对该侵权行为负有赔偿之责;而如果雇员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引发他人受侵害,则其需要同时与雇主共同承担起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雇主在承担了连带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前诉雇员进行追索。
此处所谓的「从事雇佣活动」,主要指的是在雇主授权或指导范围之内的生产、运营活动或是其他类别的劳务活动。
若雇员的行为超越了原本的授权范围,只要其行为方式符合职务规范并与职务存在内在关联,便可视为合法的「从事雇佣活动」。
另外,当交通意外发生以后,应立即启动警报程序进行妥善处理,并首先请交管部门签发交通事故责任鉴定报告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划分,后续再依据责任认定结果于各自责任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相应责任,若对责任认定持有异议,当事人可得在三个工作日内提请复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全文4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