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已经开庭还能撤诉吗
是否还能撤诉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是公诉案件,检察院要求撤诉,法院审查后一般会准许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自愿撤诉,法院应当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
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二、刑事案件开庭几次
刑事案件一般是开庭一次的,不过也会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不同。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如何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取一次开庭审理完毕。这样做有利提高审判效率、集中解决法律问题,避免因多次开庭、拖延开庭而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国家行使刑罚权。因此,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也必须遵守效率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
三、刑事案件重审条件
刑事案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重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比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的以及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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