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盗窃数额被视为衡量盗窃犯罪是否成立的关键性指标之一,然而这并非唯一的评判依据。
在某些特定情境中,即便盗窃数额相对较低,也有可能构成盗窃行为。
例如,当行为人实施了多次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扒窃等行为时,无论其盗窃数额大小如何,都将被认定为构成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全文3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