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期满后应被释放,但若案件尚未完结,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同时,根据案情需要,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适当申请延长羁押期限。
在一般情况下,当羁押期限届满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该被释放。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尚未完结,需要继续侦查,那么可以采取变更强制措施的措施,这些措施通常包括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同时,根据案情的需要,在羁押期满了以后可以适当的申请延长羁押期限。
刑 事 案 件 羁 押 期 限 怎 么 处 理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检法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倍,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延长三倍,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若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特殊,在侦查期间不能终结的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检法三机关批准,可以继续侦查,也可以发回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十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终结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检法三机关可以商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当在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七日以前,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侦查羁押期限届满的原因,由同级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在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倍侦查羁押期限。
综上所述,对于刑事案件羁押期限的处理,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在侦查期间,若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特殊,可以经相关机关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可以商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在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总结:在处理刑事案件羁押期限时,需要根据案情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特殊,可以经相关机关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案件,可以商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在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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