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宣传方式总结
时间:2023-07-14 07:50:25 13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文学作品“炒作”,既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又拓展宣传渠道,使“税”和“法”深入民心。宣传内容不要只局限于税收任务数字,应突出税务机关与之配套出台的贴近纳税人的相关政策和后期影响,如,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新的消费税政策给人民生活带来什么影响。

非税收入包括了哪些?

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属于财政资金范畴。广义地说,非税收入是指政府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入(不包括社保基金及住房维修基金)。非税收入主要来源财政预算内的非税收入;财政预算外的非税收入;游离于财政之外的政府各答部门的收费和集资、摊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非税收入的诉讼时效是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为五年时间,也就是说对于税收的诉讼必须要在有效期内进行诉讼才会受理的。非税收入的范围包括了行政性事业收费;行政处罚的收费;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等相关的非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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