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伪造债务的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对策:
1、看债务凭证的真实性。例如:通过字迹鉴定,看对方是否签字;
2、看看债务用于什么。如果没有合理的大开支,这笔巨额债务是用来做什么的,如果是用来个人挥霍而不是家庭开支的,可以要求法院认定;
3、查看相关凭证的形成时间是否与上述签署时间一致。因为后来写了很多伪造的债务,和借据上的时间相差很长。如果可以通过鉴定进行鉴定,可以证明证据是伪造的。
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当事人伪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中一种,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这样一来,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2)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