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酒驾处罚规定,若您的机动车驾驶资格证被暂扣,请严格按照下列步骤领取回来:
首先,在被暂扣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点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发生所在地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系统性学习;
其次,完成课程学习后,由车辆管理机构在接下来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您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专门测试;而对于机动车驾驶员一年内累计得分超过或者等于12分两次,或者总积分数达到了24分的情况,车辆管理机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考试通过之后,还需要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的专项考试。
只要考试成绩达标,您的累计积分将被清除,否则除去继续参加自学外,还需参加相应的再测;
最后,当暂扣六个月的时间期满后,您就可以顺利取回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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