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怎么才是情节严重
时间:2023-03-02 10:42:38 27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认定标准:

(一)数量标准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如果一个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浏览而知道,就说明被害人的名誉已经受到损害,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

被点击、浏览次数确定为“五千次”,是依据实证调研的结果,也参考了有关司法解释的先例。被转发次数确定为“五百次”,与被点击、浏览次数保持一比十的关系,是根据网络传播规律,听取了专业部门意见,进行了技术论证,严格审慎确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上述数量标准,是指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这就意味着,在计算具体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浏览或者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管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此外,还应扣除其他故意虚增而点击等,导致统计失真的次数。

(二)危害后果标准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如果网络诽谤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造成上述后果,显然具有现实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了犯罪。此种情形就不问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或者被转发次数,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主观恶性标准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体现了刑法对行为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的重视和评价。

对于这种屡教不改,反复恶意诽谤他人的行为人,不论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转发的次数,也不论是否造成被害人或者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后果,也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诽谤罪须符合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1、捏造某种事实;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而所谓散布,就是通过言语和文字的方法公开在社会上扩散;

3、诽谤行为一定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不一定要指名道姓,但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受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诽谤罪。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诽谤罪怎么才是情节严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诽谤罪怎么才是情节严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