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的,如果付了彩礼但是女方不肯打结婚证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全部份额的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实,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一、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一般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民法典对结婚彩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彩礼属于中国古代的婚嫁习俗之一,又叫做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旧时缔结婚姻的时候,会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的时候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而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我国的民法典对彩礼作出了相关的规定。目前我国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还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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