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证被扣满12分是不是被吊销了
驾驶证被扣满12分不是被吊销了。
驾驶员在被扣满12分后,就会被扣留驾照,并由扣其驾照的交警部门出具一张入学通知书,拿着这张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参加学习。如果是驾驶人自己通过查询发现分已经扣满,也可以自己拿着驾驶证来报名。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7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二、驾照扣分周期是多久
扣分处理周期是为一个年度,一周期从机动车驾驶员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一个记分周期内累加积分的最高值是12分,即在一个周期内积分达到12分的,就要对驾驶员进行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原记分予以消除,重新开始记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计为达到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个记分周期。
三、什么情况会扣留驾驶证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二节 考试要求 第四十七条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当在十日后预约。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n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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