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两次提取间隔为一个自然年。即过了每年的1月1日可以办理再次提取,提取的额度为两次间隔的实际还款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后多久可以再次提取
公积金提取后一年左右可以再提取。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可以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但只能提取一次;贷款购房的可以在购房后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直至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置、建造、翻修和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归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比例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布死亡的。
公积金用途:
1、公积金可用于买房:
(1)当买房时资金不够时可以提取公积金首付买房,子女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进行买房;
(2)当首付以后资金不是很充足那么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
2、公积金可用于租房:租房的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来交纳房租费用;
3、公积金可用于装修:装修房子的时候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发出申请,并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
4、公积金可用于支付医疗费:生病住院时产生医疗费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医疗费用;
5、公积金可用于生活开支:家庭贫困没有足够的资金生活时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生活开销。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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