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法定债权范围有以下几点:
1、主债权,称为原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延迟利息。是指人延迟履行造成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债权,因此无需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3、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惩罚性或补偿性金钱;
4、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5、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哪些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之后清偿所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其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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