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条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