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判断婚前房产是否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一般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为共同房产。但是实践中存在父母出资购房、一方婚前付首付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等多种情形,此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子女是否有资格参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子女没有资格参与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除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财产全部或部分赠与给子女,否则子女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
子女只是参与抚养权的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算转移吗
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不一定算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过对方的同意给孩子不算转移财产;如果是私自转给孩子算转移财产。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对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文7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