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借款人拖欠债务且权利人得知或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已遭受侵害以及其应负有的义务时,即可启动法律程序进行起诉。
2.关于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若存在中断事由,可据此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然而,如果相关权益损害时间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如有特殊情形,当事人可提出申请予以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