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面对面关系与匿名性
对于互联网支付服务来说,通常缺乏与客户的面对面接触,而且可被用于在全球范围内转移资金、购物并直接和间接通过自动取款机网络取得现金。这会增大身份欺诈或者客户提供不准确信息以掩饰非法活动的风险。以具有“全球网络洗钱的头号数字工具”之称的自由储备银行为例,这家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尽管在开立账户和进行交易时需要提供交易方的姓名、地址及出生年月日,但是该机构从未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也从不保存纸质交易记录。而且如果用户在每笔转账中向自由储备银行支付0、75美元的保密费,还可在转账记录中隐去自己的账户号码。
2、地理范围
可在全球范围转移资金或者在较广地理范围内使用并拥有大量竞争对手的互联网支付服务,与纯粹国内商业模式相比,对洗钱犯罪分子更具吸引力。而且位于一国的服务提供者可以向另一国的客户提供服务,而服务提供者在该另一国所承担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与监管可能有所不同。自由储备银行于2006年成立于哥斯达黎加,至2013年5月案发时,在全球拥有100万名用户,处理了5500万笔交易,洗白了60亿美元的犯罪收入。其用户包括来自俄罗斯、中国、越南、美国和尼日利亚等国的职业黑客、信用卡盗窃犯、不受监管的赌博公司等。17个国家的执法机构参与了该案件的调查。
3、注资方式
向互联网支付账户注资的方式影响其洗钱风险的大小。匿名注资方式具有较高洗钱风险,而使用现金的潜在风险最大。互联网支付服务使用预付模式意味着服务提供商没有信用风险,因而服务提供商实施全面的客户尽职调查的积极性会降低,从而增加了洗钱风险。互联网支付服务可能允许第三方通过匿名来源提供资金,典型情形就是使用兑换商或虚拟兑换处。如果这些兑换商在倒卖发行的数字货币或电子货币资金时接受互联网支付服务提供商禁止使用的支付方式(如“禁止使用现金充值”的政策),那么就会增大洗钱风险。在自由储备银行案例中,客户可以利用在自由储备银行开立的匿名账户随意将美元、欧元等货币转换成虚拟货币“LR”,而且可以匿名通过该账户向其他自由储备银行用户账户注资。为了避免出现可追溯到用户的纸质交易记录,自由储备银行依靠位于马来西亚、俄罗斯和尼日利亚等监管较松的国家的第三方“兑换商”实现其他货币与其虚拟货币“LR”的相互兑换。
4、获取现金可能性
通过国际自动取款机网络获取现金增加了洗钱风险。互联网支付服务日益与其他新支付产品或服务互联,如与预付卡互联,而这些其他产品和服务可能会间接允许提取现金。自由储备银行允许用户随时通过其兑换商将用户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兑换成现实货币,并予以提取。
5、服务分割性
互联网支付服务的提供通常需要复杂的基础设施,涉及多个主体,特别是当这些主体分布在多个国家时,由于潜在的分割以及客户信息和交易信息的可能缺失,而这些国家在反洗钱措施与监管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之处,使得洗钱风险大大增加。使用代理、依托无关联的第三方建立客户关系和重新充值增大了洗钱风险。当服务提供商对客户关系的各个方面(如注册、以现金购入、兑换现金、交易等)负全责时,风险较小。依托无关联第三方发行或赎回电子货币的服务提供商也会使服务分割。自由储备银行创始人**夫斯基于2006年创立该机构时为美国国籍,后为了避免受到美国法律的追究、避免被引渡到美国,于2011年加入了哥斯达黎加国籍。该机构除了批准位于马来西亚、俄罗斯和尼日利亚等监管较松的国家的第三方机构为其“兑换商”外,还在中国、中国香港、澳大利亚、西班牙、塞浦路斯等国(地区)设立空壳公司,将其部分资金存入这些空壳公司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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