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前一次婚姻未解除,以夫妻名义(或者关系)与他人共同生活的,认定构成重婚罪的事实婚姻。这种事实婚姻有以下两个要求:
(1)双方必须有同居的事实,这种同居必须是长期稳定的。如果是短暂的,这种关系的同居可以随时结束,就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
(2)双方必须具备夫妻关系的实质性内容,如以夫妻身份相互对待、共同财产、相互帮助、相互支持、两性关系稳定、经济生活共同、社会生活共同等。
上述内容可以说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实质性要素。
如何认定重婚罪呢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认定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包括登记结婚和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主体
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
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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