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中的情节严重应包括以下情形:
1、赌场具有固定性,应是专门为赌博而设;
2、作案次数多,连续犯罪的时间长,存在恶劣的社会影响;
3、招引、组织的参赌人员众多;
4、投注的金额巨大;
5、抽头渔利的累计数额巨大。需要考虑以上情节,方能认定情节严重。
一、网络聚众赌博怎么处理
在网上聚众赌博的,应该怎样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构成赌博罪,应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治安聚众赌博怎么量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因此。聚众赌博被查获后,公安机关就会依据上述法律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三、如何规定赌场追述标准
(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3)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4)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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