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签订组建公司合同。如果是一家股东出资,则无需此项工作。2、确定未来公司住所。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1)到工商局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2)填写上述文件。4、制订公司章程。5、办理入资手续。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6、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如果是实物出资,需要评估后验资。7、召开股东会,确认董事、监事成员;召开董事会,确认董事长、经理人选;召开监事会,确认监事会主席人选。8、向工商局提交设立文件9、领取营业执照后,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入资银行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完毕
全资子公司设立流程
全资子公司设立有以下流程:
(一)查名,提供所需资料。
(二)验资。
(三)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
(四)办理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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