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起诉在哪里开庭
异地起诉在哪一个法院起诉,就在哪里开庭审理。被起诉的当事人就应该前往开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去的话,会进行缺席判决。在排除专属管辖及合法的约定管辖情况下,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被告所在地是指户籍所在地法院,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但必须在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并且应有证据证明的才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异地纠纷怎么进行起诉
异地纠纷起诉的流程有: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异地起诉状内容有什么
异地起诉状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有: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二十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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