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都是当场处理完毕,然后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快速处理需要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否则不可以快速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一)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二)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
(三)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
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据可查,同时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并在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共识之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
(四)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并获取报案号。
(五)得到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没有也可用白纸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由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
(六)双方互相确认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联系进行定损索赔。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
二、武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一)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二)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三)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四)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五)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六)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七)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八)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九)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十)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十一)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