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招牌人人想用。近几年来,老字号遭遇的同名尴尬屡见不鲜,张小泉、御生堂、同仁堂、狗不理这些耳熟能详的老字号都曾有过相似经历。究其根本,皆是由于其背后隐藏的巨大利润。商业运营时,人们通常只称呼企业的字号。这样,字号与商标一样,都可以通过积聚的商业信誉吸引广大消费者,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因此,老字号理应得到保护。
对此,有关专家指出,当前对老字号的保护存在两大遗憾。首先,在立法层面上,老字号缺乏相关的保护机制。通过福州亨得利一案,我们可以看到,法律还未对老字号的商号权有统一立法,老字号的构成条件、评估、投资、侵权责任及管理等方面仍存在法律空白。其次,全国有不少侵犯老字号权的案件,但提起诉讼的不多。专家分析,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根本没有注册商标,认为无法得到保护,有的企业认为提起诉讼难,尤其是一些异地侵权事件,不仅取证困难,打官司还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有的侵权事件最终不了了之,导致了老字号频频被侵权。
福建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会长郑新芝认为,亨得利钟表的胜诉,给一些老字号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有益借鉴。老字号的保护,既需要立法的完善,也需要企业自身的商号保护意识的提高。当遇到侵权行为时,企业应主动申请法律保护,主张应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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