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名誉权被侵犯,即便找不到侵犯人,找不到被告也可以起诉。但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法院立案后,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公告送达传票及判决书等。
只要证据确凿,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传票不能送达本人,可以公告送达。超过一定期限(60-90天)法院照样可以缺席判决。因对方逾期不应诉,法院判决对原告有利。至于执行,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一、起诉名誉权需要到哪个法院
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二、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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