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收集医生故意伤害罪的证据?
1、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陈述,要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犯意方面的言行,达到直接证实案情的目的。
2、现场目击人的证言,要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犯意方面的言行,要达到直接证实案情的目的。犯罪嫌疑人作案前后接触的证人的证言,听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说过案情的知情人的证言,要达到间接证实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犯意的目的。
3、书证包括书信、字条、电话记录及犯罪嫌疑人购买作案工具的凭证等,要做好相关鉴定工作,确定书信、字条等书证的书写人,如书面伤害他人的计划系犯罪嫌疑人书写,以此反映出其故意伤害的主观犯意。
4、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要证明被害入的伤害部位、伤口特征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所证明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及所使用的凶器能相互对应,伤情检验、医院病历资料、手术记录、护理记录、主治医师、护士等医护人员证言。
二、故意伤害犯罪证据目的有哪些?
1、故意伤害的案件确已发生;
2、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身份;
3、故意伤害行为系犯罪嫌疑人实施;
4、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
5、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7、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8、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
9、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
三、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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