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租代征农民土地向哪个部门举报
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土地管理部门会责令征用者恢复土地原状,并且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租代征农民土地的形式有哪些
以租代征的形式如下: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合同租用土地;
2.地方政府直接租用农村集体土地;
3.地方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地方政府充当中间人、担保人促成租用农村集体土地;
5.村民自行出租所承包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村民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三、土地流转和以租代征法律上的区别是什么
1.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之前是农用地,流转后依然是农用地。而“以租代征”的实质是假借土地流转之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进行土地开发,在农用地建设永久性建筑,对耕地造成很大的破坏。
2.土地流转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经营,要有能力搞好农业生产、管理好农用地。而“以租代征”的主体是基层政府或村委会,经常伴随有欺骗、强迫甚至暴力。
3.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有权决定是否流转以及如何流转承包地,土地流转是完全自愿进行的。而“以租代征”的主体是基层政府或村委会,经常伴随有欺骗、强迫甚至暴力。
4.土地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这一点不能有任何的回旋余地,不可有任何的马虎。而“以租代征”的收益很大一部分被地方政府或村委会以各种名义截留,有的甚至是已经把土地征了出去,但仍是支付着失地农民少量的年租金。
5.土地流转是国家积极鼓励的。而“以租代征”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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