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药费谁垫付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医药费可以由受害方垫付。若对方责任人购买了保险,也可以由对方责任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再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受害方垫付医药费后,可以再要求交通事故赔偿时,要求对方责任人返还其垫付的医药费。若对方责任人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对方责任人在赔偿后,可以申请理赔。但作为受害人一方,在垫付后,不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购买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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