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专利公告的主要内容是:
1、专利申请中记载的著录事项;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的摘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
3、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创造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的决定;
4、保密专利的解密;
5、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
6、专利权的授予;
7、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8、专利权的终止;
9、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10、专利权的转移;
1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
12、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的给予;
13、专利申请的恢复;
14、专利权的恢复;
15、专利权的质押、保全、解除;
16、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17、对申请人地址不明的通知;
18、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更正;
19、其他有关事项。
有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不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定期出版的专利公布、公告中公布或者公告,而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另行全文出版。
一般发明专利授权后多久公告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2年半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为了加快获得专利权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在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
另外,有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加快审查的请求,但手续比较复杂,费用也会较高。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和授权公告阶段,由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时间较短,一般为6-10月。
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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