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拆迁律师网:政府经营土地是房价上涨的直接原因我国在土地制度上实行的是,城镇土地国有,农村耕地、林地、宅基地、牧场等为集体所有。这种行政控制和垄断性的土地供给制度,政府强力推高地价,房地商在其中获得了巨额的暴利;一些有资本的房屋投资和投机者,也积累了不断涨价和溢价的财富。在目前的体制下,政府是唯一的地主。政府经营土地是这样的过程:政府把民众的土地收回来,再把土地出让出去,开发商交了土地出让金从政府手里拿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开发商和政府发生法律关系。但是原来的拆迁条例要求,开发商不和政府发生法律关系而和民众发生拆迁关系。这就违背了拆迁的本来面目。甚至各别地方打着土地储备的旗号,征用了大量土地。权利本来在民众手里,政府没打招呼或者经过权利变动的安排,权利就到了政府手里,出让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来找民众解决拆迁的问题,这当然导致法理混乱和民众的不满。从政府经营土地的角度重新建立法律关系,必须准确意识到,不是开发商经营土地,而是政府经营土地,这是问题的核心。政府必须直面民众来承担征收的责任和义务。北京房产网认为,废除政府垄断卖地的格局,取消土地的行政招拍挂。所有的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不管什么性质,不管是法人拥有还是自然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平等地进入农地、建设用地等交易市场,改变土地供应的行政寡头垄断,平等入市。这或许是缓解土地市场价格虚高、广大农民享受不到土地权益的办法。(北京网:房地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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