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发作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实施了民事侵权行为的,如其本身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单位担任监护人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精神病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作医学鉴定只能是由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经鉴定确认为只有在发病期的精神病患者才容易出现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在恢复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多少法律责任,应视患者当时的精神状态而定。我国刑法规定如下: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三、精神病人属于哪一类行为能力人
精神病人是医学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法律概念,在诉讼中,不能以医学概念替代法律概念。从法律规定看,精神病人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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