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携带的资料,包括农村迁往城市所需携带的录用证明或准迁入证明、迁出地注销手续、迁入地接受证明、因特殊原因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所需出示的证件等等。
答案: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携带的资料包括录用证明、准迁入证明、注销手续、接受证明、特殊原因注销证明等。
迁移户口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需要有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的相应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并向原常住地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后,注销原有户口;
2、办理迁出户口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证明;办理城区农业户口迁出,需要持迁入地的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受户口证明;
3、办理迁入户口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有: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因出国、入伍、失踪等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的,应当出示相应证件等等。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被继承人名下的这些财产只能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才能称之为遗产,一般来说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因为只要是当事人名下的合法财产,有没有公证书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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