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继承权与放弃继承权的区别主要表现为:
1、产生条件不同,取消继承一般条件为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恶劣行为,而放弃继承则因继承人主动放弃而产生;
2、权利主体不同,取消继承权主体一般为被继承人,而放弃继承主体一般为继承人等其他区别。
如何有效放弃继承权
1、放弃继承权的,如果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做出书面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是遗赠抚养协议的,只要没有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就视为放弃继承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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