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如下:
1、实际履行原则,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
2、全面履行原则,债务人必须依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来履行债务,而不得随意提前、迟延或更改履约方式;
3、协作履行原则,债权债务当事人双方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保证合约的履行;
4、强制履行原则;
5、履行的效益原则。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原则
对于企业债务的承担,虽然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比较相似,但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起责任来和公司出资人相比却差别很大。公司以企业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却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8条,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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