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执行判决失职罪,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2、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3、客体是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4、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一、新刑法对失职罪的处罚有哪些
新《刑法》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执行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的,就应当立案追诉。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失职罪判多少年
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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