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电动车新规
时间:2024-04-15 17:39:17 47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了超标车辆,不能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更换。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非标电动自行车就是悬挂白色嘉兴防盗登记牌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非标电动自行车就是悬挂白色嘉兴防盗登记牌的电动自行车。

全文2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嘉兴电动车新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嘉兴电动车新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