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在肥东县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在肥东县范围内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许可证如何办理
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流程:
1、向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或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等相关机构领取拆迁许可证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和资料;
2、拆迁办对拆迁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召开拆迁预备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房管局审批;
3、房屋管理局拆迁安置管理处由经办人接件,核实所报资料,召开处务会议,对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报主任、主任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内勤制证登记,用印、发证、归档;
5、符合发证条件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拆迁许可证。具体办理手续和材料以当地拆迁办管局等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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