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发现财产转移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发现财产转移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了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追回的期限
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双方对婚后财产的归属,没有进行明确约定的,原则上,婚后双方的一切合法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方在处置财产时,应当经另一方同意,特别是大额的财产赠与等行为,另一方有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一方的单独赠与行为无效,退还赠与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可以查到吗
法院不会查询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线索由当事人自己提供。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当事人无法自行调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此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及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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