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旅客的义务有哪些
旅客,客票,应当,携带,行李,手续
旅客的义务有哪些
1)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
2)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
3)旅客超过限量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4)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款物品。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且提出了保证人或者能够交纳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意,并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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