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单独制定遗嘱的权力。
作为我国为数不多的公民完全自由处置自身合法财产的方式之一,通过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是每个公民的固有权限,所以毫无疑问地,任何一位婚姻伴侣都能够独自主导遗嘱的起草和实施过程。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并在实践中加以遵守的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状况下,遗嘱仅可就各自所属的部分财产享有支配权,不能对另一方所拥有的财富进行干涉,否则不仅可能影响遗嘱效力的认定,还可能引发严重的法律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全文3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