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内资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办理哪些依据
时间:2023-05-11 08:21:05 39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五条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第八条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其他企业集团由其母公司的登记发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第九条企业集团的登记事项包括:企业集团名称;母公司名称、住所;成员企业。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第十三条企业集团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发给《企业集团登记证》,该企业集团即告成立。

《企业集团登记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第十五条企业集团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第十六条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改变股权关系形成新的母公司时,应当办理相关登记,并可保留原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依法被撤销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

第十九条企业集团因下列情形而终止,企业集团应当在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企业集团章程规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二)已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三)母公司依法被注销(属第十六条第一款情况除外)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全文8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公司注销登记 最新知识
针对清远市清新区内资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办理哪些依据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清远市清新区内资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办理哪些依据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