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渲染:指以制造某种股票交易活跃或价格波动印象为目的而进行一系列交易,同时这些交易信息能够以公开方式为市场参与者所周知。
(二)洗售:指不发生股票或衍生产品所有权转移的不当交易。
(三)对敲:指不同交易者勾结起来,以相同的价格和数量同时买卖某种股票的行为。
(四)拉抬:指不断提高对某种股票或衍生产品的报价以拉高其价格。
(五)拉高出货:指以不断提高的价格购买某股票,然后在高位抛售(通常抛售给零售客户)。
(六)做尾盘:指以影响某股票或衍生产品合约的收盘价为目的,在接近收盘前买/卖某种股票或衍生产品合约。
一、短线操纵的范畴边界分析
短线操纵作为法律尚未明确规范的一类操纵类型,与其他市场操纵行为和违法行为既有明显的区别,又有微妙的联系。明晰地界定短线操纵的内涵与外延,既有利于研究边界的廓清,也有利于从本质上把握短线操纵成为相对独立操纵模式的根本特征。
(一)短线操纵与长线坐庄的区别与联系
长线坐庄一般指在较长的时间内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等,反复炒作一支或几支证券,从而基本控制证券价格的行为。证券市场早期的中科创业、亿安科技等案件均属于长线坐庄。
(二)短线操纵与集中、连续交易操纵的区别与联系
集中、连续交易指意图影响某种证券的交易价格,以单独或者合谋方式,集中资金,连续买入或者卖出证券的行为。集中、连续交易是我国《证券法》第77条明文规定的三种操纵手段之一。
二、短线操纵的基本样态
短线操纵,是相对于传统的长线集中操纵模式的一种特殊操纵类型。在长线集中操纵模式下,操纵者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等,对一支证券进行长期集中炒作,从而操控证券价格。而在短线操纵模式下,操纵者一般以资金优势在较短时期内操作影响一支或几支证券的价格,其交易方式具有快进快出的特点,没有传统坐庄的较长建仓吸筹周期,操纵者大量买入,将股价迅速推高,甚至封于涨停,在第二日或其后较短时期内旋即将证券抛售,以赚取短线差价。随着近年监管机构对传统坐庄操纵打击力度的加强和市场规范化程度的提高,长线集中操纵模式逐渐减少,短线操纵则有活跃迹象,成为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主要操纵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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