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监督权是指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以及消费者保护工作进行监察和督导的权利监督一词具有监察、督导的含义监察即对一些不法现象进行检举、控告使其昭然于世;督导即提出意见或进行处理以督促违法者改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消费者利益而制定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关系到第一个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够得以遵守和执行不仅是国家的重要职责也是消费者自己的重要任务消费者是广泛的社会力量每一人都可以成为消费者并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得好坏与每一消费者都有一定的利害关系他们对自己的利益最关心因而必然会发挥最有效的监督作用
消费者的监督权的直接法律渊源是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另外还有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对于公民的民主权利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监督权是指消费者对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质量、品种、供应量、供应方式、服务态度、侵权行为等问题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有权向有关经营者或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建议或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全文6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