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辆号码牌末位数作为区分标准,其中含有英文字母的,需取其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作为参照依据。
相应地,其具体限制措施如下:
每周一,限驶车辆号牌尾数为1或6;
每周二,限驶车辆号牌尾数为2或7;
每周三,限驶车辆号牌尾数为3或8;
每周四,限驶车辆号牌尾数为4或9;
而每周五,则限驶车辆号牌尾数为5或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