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以抓人。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一、公诉的程序有哪些?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程序包含下列活动:1、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案件审查完毕,需要提起公诉的,应当由检察长决定或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在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情况下,主诉检察官对其办理的部分案件可以决定提起公诉。2、制作起诉书。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应当制作起诉书。起诉书必须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并附上有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3、移送起诉书和其他证据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二、什么是是公诉
公诉是指享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
在我国,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提起公诉。
三、公安决定不起诉是不是就没事了
公安机关不能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只能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决定。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终结后,应当将案件材料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无权决定是否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不进行复议,被害人不进行申诉的,犯罪嫌疑人就没事了,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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