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达10万元的,一般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涉嫌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达10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一、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素有:
1、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本罪的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使用权;
3、本罪侵犯了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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