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死后,在合伙企业中的额财产份额可以继承。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可以被继承,关键在于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即:合伙企业在成立之时,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果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可成为合伙人。
如果合伙协议里没有约定,那么出现该种情况时就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继承人才能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股东吗
合伙人不算公司股东。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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