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违规征地找哪个部门
政府违规征地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级机关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二、政府违规征地的处罚
政府违规征地的处罚如下:
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政府违规征地的常见情形
政府违规征地的常见情形如下:
1.征收储备土地
把集体土地征收后作为储备用地闲置的话,这种行为属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规定。
2.征收主体不明确
征收集体土地的批准机关是国务院批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如没有征地批文的话,属于违法行为。
3.以租代征
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房地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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