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拿抵押房买卖是否构成欺诈
时间:2023-03-14 15:52:44 3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买受人对于业主出售抵押房不知情的,一般构成欺诈。业主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返还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一房二卖的后果

后果: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一房二卖的行为对第一购房人构成了恶意违约,对第二购房人则构成欺诈。它不但使得一方买房人的合同不能得到履行,损害了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违反了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加大了商品房交易的风险,严重地影响了市场秩序。必将使房产业受到影响,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处罚:

1、从民事责任角度分析

(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可撤销、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从行政责任角度分析

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

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

二、开发商对一房多卖的规定?

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

三、开发商如果一房两卖怎么办

开发商一房二卖,如房屋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开发商仍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则任何一方买受人均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若房屋已办理过户手续,其中一方买受人已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则最终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另一方买受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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